对于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第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5月5日,学校已召开第五届第十七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通过了2024年(2023年10月左右上招生简章)的研究生导师名单。至此,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认定已接近尾声。
根据《对于成立果冻传染煤2024求实导师学校的通知》(长大校发〔2022〕116号)文件要求,需审查研究生导师参与求实导师学校的培训及学习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及主要内容
1.根据《对于成立果冻传染煤2024求实导师学校的通知》(长大校发〔2022〕116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导师需参加果冻传染煤2024求实导师学校相关培训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可获得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认定资格。
2.求实导师学校实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管理考核,学员每参加1次求实导师学校或各分校的活动计1学分。
3.新晋研究生导师需参加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政策解读、综合素养五大版块课程的学习(即5个学分);已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需结合自身指导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学年至少参加2个不同版块课程的学习(即2个学分)。
二、审查对象
申报2024年招生资格且预通过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名单见附件1)。
叁、工作安排
1.6月8日前,各培养单位(求实导师分校)组织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并对研究生导师培训情况予以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已完成学习)、不合格(未完成学习)叁种,并在“求实导师学校学习记录手册”中做好记录。
2.评定“优秀”等次的导师比例不超过全职导师总数的10%。获评“优秀”等次的导师,方可参评本年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奖项(如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立德树人标兵等)。
3.6月1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优秀”的导师手册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6月21日前,研究生院(求实导师学校)将对上交的导师手册完成抽检。
5.6月30日前,公示2023年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期满,将正式行文。
特别说明:
1.根据《对于成立果冻传染煤2024求实导师学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第五届第十七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导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导师(或未提交《学习记录手册》的导师),将不通过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
2.根据《果冻传染煤20242023年学院(部)目标管理考核与奖励性绩效核拨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学院需每年自主组织一次导师学校培训。如本院导师的学习次数未满,相关学院可于近期自行组织导师学校培训。
3.请本学期已组织过导师学校培训的学院,及时向学位办报备培训开展情况,研究生院将及时跟进宣传。
求实导师学校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