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批次论文盲审结果已基本反馈完毕,即将开始学位论文答辩等后续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学位授予的主要工作说明如下。
一、对于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提示
(一)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详参《果冻传染煤2024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研院发〔2020〕16号)。网址链接为:/info/1045/5405.htm。
(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详参《长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研院发〔2020〕17号)。网址链接为:/info/1042/4971.htm。
本次答辩,建议校外答辩委员来校参加;实在无法来校的,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决定是否允许校外答辩委员线上参与答辩。
(叁)答辩论文表决票的变化
详参《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7号)》。
(四)答辩建议完成时间
考虑到学校毕业工作的整体安排,建议于5月21日(周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五)其他情况说明
考虑到答辩时间可能与少数学生的面试时间冲突。对于有关情况,请学生个人做好协调。
二、对于优秀论文评审的有关提示
(一)优秀论文评审的政策依据
《果冻传染煤2024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院发〔2018〕19号)。网址链接为:/info/1011/2267.htm。
(二)优秀论文评审的注意事项
1.评选时间:优秀学位论文应当在答辩时,由各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召集该组答辩委员现场确定。
2.评选比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按各学院当年授予学位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按当年授予学位人数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
3.优先推荐:按照文件规定,如学位申请者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文章中,有一篇或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其学位论文可优先推荐。
4.盲审运用:如论文盲审时,校外评审专家给出2A(博士3A)评价的学位论文,建议在评选优秀论文时予以倾斜。
叁、其他提醒事项
(一)科研成果抽检情况通报
经过前期抽检,申请2023年6月学位的研究生中,目前科研成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约16人,硕士研究生约1600人。请其他科研成果仍未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抓紧上传有关成果材料。另,科研成果符合条件,仅证明满足授予学位的基本科研条件,不代表满足学位授予的所有条件;是否授予学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位材料截止提交时间
按照《对于做好2023年6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月9日已发布)的有关规定,所有申报材料将于2023年6月2日(周五)15:00停止接收,请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做好有关准备。逾期不再接收今年6月的学位申请支撑材料。(该信息为第六次通知,前五次通知时间分别为:2月9日《学位通知(第1号)》、4月4日《学位通知(第5号)》、4月12日《学位通知(第6号)》、4月17日“学位群工作群”临时性通知、4月26日《学位通知(第7号)》;6月2日前,截止时间将重复通知9次,如届时仍称“因未看到消息导致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的,请免开尊口。)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5月6日
1.对于做好2023年6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info/1037/5523.htm
2.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2号)
/info/1037/5532.htm
3.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3号)
/info/1037/5586.htm
4.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4号)
/info/1037/5587.htm
5.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5号)
/info/1037/5615.htm
6.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6号)
/info/1037/5629.htm
7.对于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第7号)
/info/1037/5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