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营造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研究生院将在第一周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3月3日(第一周周一至日)
二、检查人员
学校领导、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
叁、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2023-2024-2学期课表组织课堂教学。课表见附件1。对因本轮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是否采用了线上+线下或其他灵活授课形式。除已按程序办理请假程序的教师外,其他老师应进行线下教学。
2.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老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
3.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研究生课堂秩序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检查人员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并作好课堂秩序检查、听课情况记载。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据实填写教学检查表见附件2。(备注异常情况,如教师无故旷课、调课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于第二周周一(3月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五、结果通报
研究生院将在第二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2月23日